調查小組將向「歧視及性騷擾調停/投訴小組」召集人提交書面實情調查報告。實情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i) 對正在被審核的問題的說明;ii) 投訴人的指控;iii) 支持指控所引用的證據;iv) 被投訴人對指控的回應;v) 反駁指控所引用的證據;vi) 調查後所發現的事實;以及vii) 對投訴是否成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