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主管人員在工作及/或學習環境的防止歧視的角色及責任
01

在大學擔當領導或管理角色的教職員,均獲賦權採取行動以防止及應對有關歧視及騷擾的問題,包括:

  • 建立良好榜樣
  • 締造沒有歧視的工作及/或學習環境
  • 清晰地傳達大學相關政策及程序
  • 及早回應及認真處理投訴
  • 提高教職員及學生的相關意識
  • 定期參與有關平等機會及防止歧視的培訓
02各級主管人員在締造正面的工作和學習環境擔當重要角色。如發現違反大學政策及程序的行為,應採取行動加以阻止。你可以:
  a.    與其行為值得關注的教職員或學生商討有關事件;
  b.    提醒該教職員或學生,其行為可能會令人感到受冒犯,以及在工作及學習環境中不恰當的行為;及
  c.    透過委員會熱線3943 8716或電郵padsh@cuhk.edu.hk向事務處負責人員尋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