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施使用請求的處理程序指引
適用範圍
| 04 | 本指引適用於所有要求使用校園設施的中大教職員和學生(統稱「要求人士」)。本指引適用於多種情況,例如為有特別需要使用專用空間的人士提供便利;為供殘疾人士無障礙使用而在課室、宿舍或其他校園設施提供特定的安排;以及處理為達致中大社群成員的全人健康、安全和舒適的任何其他請求。 |
| 05 | 為致力營造共融環境,本指引旨在處理要求人士在使用校園設施時可能尋求特定便利的各種情況。中大社群對多元的承諾意味承認和尊重個人的需求,包括基於上文第2段所述個人特質的需求,同時也平衡請求的合理性、可能涉及的不合情理的困難、替代安排的可能性、和公平對待所有持份者的原則。藉着提供處理這些請求的框架,中大旨在營造免受歧視的環境,讓要求人士在使用校園設施時備受重視和支援。 |
| 06 | 本指引的目標是協助負責管理相關中大設施的教職員(「設施經理」),根據每項設施使用申請的具體情況作出決定;指引列出中大為實現多元共融社群時會考慮的多項但非全部因素,並提高透明度和促進與要求人士的溝通。 |
| 07 | 本指引將受多元共融督導委員會定期審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