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的最終詮釋和執行,以校長會同大學行政與計劃委員會的決定為準。 所有中大成員均有責任遵守本政策和社群原則。 多元共融的統籌工作由中央部門負責,其職責包括本政策的推廣、相關活動的統籌、相關程序的審視及發布,以及違規及申訴的處理。